崇信县人大常委会

 

当前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6-02-29 10:52 来源:县政协办公室 【字体: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美丽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对民生项目的投入,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扶持壮大增收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相继实施了窑改房、农村危旧房改造、移民搬迁、矿区塌陷综合治理和道路硬化等惠民工程,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截至目前新农村建设覆盖面达到了86%,棚户区改造全面展开,通过系列举措,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全面优化和改善,社会事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存在问题:一是创新发展理念不够新颖;二是项目资源整合不够系统;三是文化底蕴彰显不够浓厚。

为此建议:

1.提升发展理念,强化科学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最重要的是展示乡村特色和村庄个性,挖掘每个乡镇的特色,以实现“一村一景”的目标。一要统筹规划。充分结合当地群众居住、生活习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要突出地方特色,凸显地域文化和人文气息,又要突出建设重点,做到点、线、面有机串联,水、路、墙全面配套,色、景、文同时彰显,破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功能定位低、片区规模小、艺术渲染弱”等问题,而且必须规划先行,先规划后实施。二要明确建设目标。围绕我县山清水秀、人文深厚、生态良好、区位独特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整合项目资源,结合各乡镇地理风貌、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历史人文、传统风俗等,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统筹发展、集聚发展、特色发展有档次不落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推动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把美丽乡村建设引入良性建设格局,打造高品位、有含量的美丽乡村。

2.统筹资源布局,着力提升建设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不是“涂脂抹粉”的推倒重来,既不能大拆大建,又要保护好古村落文化遗存。坚持以人为本,拓宽发展思路。要尊重群众意愿和民风习俗,优化设施服务功能,加大对文化娱乐设施的投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和服务能力。二要完善组织机构,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建立纵向到底的领导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建设的全面监管。三要统筹安排、科学考虑建设项目、内容和时序。在积极申报各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深层次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确保各项配套资金落实,发挥集群优势,集中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在项目整合上加强“营养”。四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投入建设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方式,集聚更多的资源、资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同时也可以采取县直部门组团包抓的办法,每年确定2-3个村由县上领导挂帅部门组团联抓联建实现美丽乡村质的突破

3.坚持因地制宜,提升文化发展内涵。乡村之“美”不仅在于村容村貌的天然美、生态美,同时也在于文化、创意层面的精神富足美。一要持续发掘传统文化,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竞争力。将乡土文化以创意的方式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文化与发展的创新融合,将历史文化资源与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激活历史文化资源的产业价值,把文化的软财富变成带动农村发展的硬实力。二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持续巩固农村文化阵地。在重视物质文明的同时,要注重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全面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基层文化示范点,不断引进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充实文化内涵,丰富产业形态,打造休闲农业品牌,推进形成乡镇“一板块一主题”,村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的休闲观光农业、农村格局,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带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朝阳产业。

4.坚持建管并举,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要探索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落实建管并重举措,巩固提升建设成果。一要建立协调统筹机制。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和资源,使各项目资金的效益都能最大化。二要拓展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与长效管理的扶持。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美丽乡村建设与管理,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共同打造优雅、和谐的美丽乡村。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督查考核,通过实施具体工作,量化工作业绩,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的考核问责,确保工作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