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文学、书画、摄影作品的公告

时间:2017-12-12 16:46 来源:崇信县妇联 责任编辑: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丰富“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活动载体,充分展示崇信妇女的风采,推动我县妇女文学艺术的发展,县妇联决定在第108个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面向全县各界妇女开展文学、书画及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编辑出版《龙泉读者·三八特刊》,现向全县各界妇女邀约优秀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崇信县委宣传部   崇信县妇女联合会

协办单位:崇信农商行(筹)、崇信县图书馆、崇信县文联 、崇信县书法家协会、崇信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115日。
  
三、活动内容
  
面向全县广大妇女征集文学、书画和摄影作品,评选优秀作品编辑成书,通过自办媒体展示优秀作品,并向相关媒体或协会推荐优秀作品。
 
(一)文学作品
  
文稿体裁不限,字数不限。可以是散文、诗歌、小小说等,要求立意新颖,内容充实,文笔清新,简洁流畅,兼具思想性和可读性。
 
(二)书法、绘画作品
  1
、毛笔或硬笔书法,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2、绘画作品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等种类不限。

3、每位作者作品数量限3幅以内,均署同一姓名。

4、作品规格以6尺为准,横式、竖式不限,无需装裱。

(三)摄影作品
  1
、不限体裁,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品均可。
  2
、单幅、组照均可,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数量在5幅(组)以内。黑白、彩色均可,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3
、规格要求:数码照片须为不小于3MJPG格式电子文件,传统照片须扫描为同规格的数码照片。文件名为“作者单位+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日期”。
  
四、特别说明
  1
、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费,作者享有署名权。

2、参赛作品不得有侵权行为,否则作者自负法律责任。
  3
、本次活动不收费用,不付稿酬,文学和摄影作品不退稿。
  
五、投稿地址

县妇联办公室(统办楼229     邮 编:744200
  
联系人:李小琴   赵晓玲   

电 话:09336122913         QQ329538458

                  

                              崇信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12月12